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的通知

2012-09-14 作者: [db: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45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10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国庆节放假期间的调课安排由教务部另行通知。    

现将放假期间值班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期间值班安排    

1.节日期间学校职能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值班,由校长办公室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安排,职能部门值班地点设在本部门办公室。    

2.学生工作部门、教学支持与实验中心、后勤管理部、保卫部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值班地点设在本部门办公室。各系值班人员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    

3.值班时间从8:00至17:30,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    

4.值班人员要通知保安将所有来访电话接入本人分机电话,注意接收传真、接听电话,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紧急情况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各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二、放假期间注意事项    

1.放假前一天(9月29日)离校时,请各部门对所属办公室进行检查(关好门、窗、电灯、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作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检查、亲自落实。    

2.9月29日下午5:00, 保卫部、后勤管理部、教学支持与实验中心、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须组织对全校各个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3.学生工作部组织各系务必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活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要提醒学生注意所在宿舍、教室及其他处所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工作,注意饮食卫生,并在外出时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    

4.后勤管理部要安排好假期供电、供水及学生食堂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保卫部要安排好涉及整个学校的环境巡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落实;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要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宿舍管理与各项服务。    

5.教学支持与实验中心要做好假期网络工作安排,防止网络通讯中断。    

6.请全体师生员工注意节日旅游安全,劳逸结合,按时返校。各系学生须于10月7日下午14:00至17:00到各系学生办公室报到,严禁提前休假或逾期不归。    

衷心祝愿全体师生节日快乐,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