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0年清明节全体师生放假3天,自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其他事项
1.2020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停掉的课程不再安排补课;
2.坚决贯彻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对疫情的高度警惕和对防控的高标准要求,做到不放松、不懈怠;
3.放假前请各部门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4.请全体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做好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