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学生陈俊楷、麦桂铭专业调整情况的公示

2021-04-08 作者: [db:来源] 教务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5]115号)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经学生原所在学院、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教务部形式审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学生陈俊楷、麦桂铭的专业调整申请,现将专业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关于学生陈俊楷、麦桂铭专业调整情况的公示.pdf